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(2021年)

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,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,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,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设立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(以下简称奖学金),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。孔子学院、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,部分汉语考试考点,外国相关教育机构、高校中文师范专业/中文院系、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、中国驻外使(领)馆等(以下简称推荐机构)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(以下简称接收院校)学习和进修汉语国际教育及相关专业。

一、资助对象

  1. 非中国籍人士;
  2. 身心健康,品学兼优;
  3. 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、教学及相关工作;
  4. 年龄为 16-35 周岁(统一以 2021 年 9 月 1 日计)。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 45 周岁,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 25 周岁。

二、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

1.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

  • 2021 年 9 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4 年。
  • 具有硕士学历,硕士专业为对外汉语、语言学、汉语国际教育或者教育相关专业。
  •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 HSK(六级) 200 分、HSKK(高级)60分。
  • 2 年以上从事中文教学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。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。

2.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

  • 2021 年 9 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 2 年。
  •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。
  •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五级)210 分、HSKK(中级)60 分。
  • 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。

3.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

  • 2021 年 9 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4 年。
  • 具有高中学历。
  •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 HSK(四级)210 分、HSKK(中级)60 分。

4. 一学年研修生

  •   2021 年 9 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11 个月。不录取在华留学生。
  •   汉语国际教育方向,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三级)270分,具有 HSKK 成绩;
  •   汉语言文学、中国历史、中国哲学等方向,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四级)180 分、HSKK(中级)60分;
  •   汉语研修方向,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三级)210 分,提供 HSKK 成绩者优先。

5. 一学期研修生

  • 2021 年 9 月、2022 年 3 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5个月。
  • 不录取护照上有 X1、X2 签证者。
  • 汉语国际教育、汉语言文学、中国历史、中国哲学 等方向,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三级)180 分,具有 HSKK 成绩;
  • 中医、太极文化方向,具有 HSK 成绩,同时提供 HSKK 成绩者优先。

6. 四周研修生

  • 2021 年 7 月或 12 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4 周。
  • 不录取护照上有X1、X2 签证者。
  • 汉语研修、中医、太极文化、汉语言+中国家庭体验等方向,具有 HSK 成绩。可由推荐机构组团进行报名,并事先联系接收院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,提前报中心审批,每团 10-15 人。

7. 联合培养项目

中心与有关国家教育部门、大学、接收院校等合作类奖学金,具体招生办法、简章、名额等信息及时在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更新发布。

三、办理流程

2021 年 3 月 1 日起,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(cis.chinese.cn)申请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。
登录奖学金网站,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;在线提交申请材料,关注申请进程、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;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,在线打印获奖证书;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。

截止日期(以北京时间为准):

  • 7 月入学: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 4 月 15 日,推荐机构、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 4 月 25 日;
  • 9 月入学: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 5 月 15 日,推荐机构、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 5 月 25 日;
  • 12 月入学: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 9 月 15 日,推荐机构、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 9 月 25 日;
  • 2022 年 3 月入学: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 11 月 15 日,推荐机构、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 11 月 25 日。
    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:根据 HSK、HSKK 考分和级别,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,于入学前约 3 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,公布评审结果。

四、关于汉语桥获奖者

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 2021 年度“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”者,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,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。
如有问题,请咨询 chinesebridge@chinese.cn。

五、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
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依据本办法履行属地责任,提供咨询、推荐、招生等服务。

六、其他

1.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,可咨询目标接收院校。
 2.申请者须了解目标接收院校的具体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,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。
3.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,详见《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》。
4.未按时报到、入学体检不合格、中途退学、休学者,取消奖学金资格。

七、附件
      1.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
      international-chinese-language-teachers-scholarship-coverage-and-criteria
      2.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
   application-documents-for-international-chinese-language-teachers-scholarship

联系方式

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考试与奖学金处
电子信箱:scholarships@hanban.org
传真:+86-10-58595727

格罗宁根孔子学院
奖学金负责人:谢竞璠
邮箱:j.xie@confuciusgroningen.nl

注:格罗宁根孔子学院仅在推荐信开具、院校推荐、系统报名等方面提供咨询及帮助,奖学金最终是否授予将由申请学校和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决定。
  
 

Groningen Confucius Institute
Oude Boteringestraat 42
9712 GL Groningen

tel. +31 (0)50 - 36 34 6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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